【精选】工作方案模板合集十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作方案 篇1一、推选大队委员候选人要求:
(1)、候选人须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待人热忱,有爱心,做事持之以恒,不计较个人得失。
(2)、候选人须有一定的威信,在中队中深受其他队员的喜爱。
(3)、候选人须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4)、候选人须有较好的学习基础,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大队委工作的关系。
(5)、候选人须被评为过校级(或以上)三好学生。
★大队部由各个职能部门组成,这次我们一共改选新一届大队干部10名,岗位分别是: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大队组织委员2名、大队学习委员1名、大队文体委员1名、大队宣传委员1名、大队纪律委员1名和大队劳动委员1名。
大队长:召集并主持队委会、中队长联席会;负责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负责传达及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帮助中队长做好中队工作,负责组织大队活动,召开队员大会;主持“校长”学校,培训积极分子
副大队长:在大队长领导下,协助大队长做好大队工作;负责少先队广播站、小记者站、电视台等具体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做好组织教育工作,组织队员学习队章,普及少先队基础知识,负责少先队的组织发展工作和超龄队员的离队工作;负责做好班风卫生评比工作,每周五负责收回流动红旗,平时注意流动红旗的正确。
学习委员:负责开展各种知识性活动;负责帮助队员提高学习成绩;负责反映队员学习上的建议和要求。负责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
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广播、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工作;负责组织培训宣传积极分子,负责“小记者团”活动;负责收集学生来稿。安排“校园新闻”栏目,负责宣传国内外大事、宣传少先队的好人好事等。
旗手:在队会上执旗,负责出旗、退旗;负责训练中队旗手;负责保管队旗和鼓号,并与文娱委员配合,主持鼓号队的组织培训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每周升降国旗事宜。
文娱委员:负责组织大队的文化娱乐活动,向中队推荐好的歌曲、舞蹈和游戏;负责训练文娱骨干,领导文艺小组和红领巾合唱团;负责大队文艺会演工作,配合旗手组织训练鼓号队;负责保管鼓号和文娱用品。
体育委员:负责组织答对体育游戏和体育活动;负责培训体育骨干,领导体育兴趣小组和各种体育运动队;负责做好大队运动会工作,主持红领巾体育节、游戏节等。
劳动委员:负责组织社会公益劳动,组织卫生评比工作;负责做好队员的劳动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宣传工作,负责学校的劳动、卫生情况,督促卫生检查员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并对学校劳动、卫生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大队干部候选人产生过程
1、先在各自所属的中队进行选拔或自荐演讲。
2、竞选者演讲全部结束后,全班投票表决(每人只能推选一名候选人),获票数最多者成为校大队干部候选人。
3、表决结果记录在案,该表格交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保留班级选票至少一学年。
工作方案 篇2为贯彻落实区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突出城乡统筹,动员全镇上下进一步改变镇村面貌,改善群众生活质量,现结合五甲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更大的手笔、更大的力度,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五甲镇村基础设施功能更加完善、群众生活质量更加优越、镇村发展更加协调。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城乡统筹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工作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
成 员:
三、工作目标
(一)镇区发展聚人气
1、完成人民路北延工程,同时调整好规划,让农民到镇区居住。
2、实施镇区道路提标升级工程,确保道路平畅。
(二)惠农建设利民生
1、新建农村桥梁16座,修建车口9座,修建防渗渠道21公里,整治河塘46万立方。
2、积极组织农民参加区镇两级专业培训,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
3、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三)农村集居社区化
1、加大对村居违章建筑处罚力度,逐步推进集中居住。
2、新建农村水泥公路20公里,基本实现组组通。
3、农村集居点搞一试点,土地流转30亩,实施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基本到位。
4、调整完善农民道路管养体制,解决管养难、管养不到位的难题。
(四)项目集聚增收入
1、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工作方案 篇3为做好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遵循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遵循《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委办发〔20xx〕66号)、《关于印发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xx〕28号)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岗竞聘、人岗相宜,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任职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的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竞聘专业技术内部高等级岗位,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业绩条件。具体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执行。
四、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依次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依次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十一级至十三级。
具体设置及数量如下:
……此处隐藏8446个字……)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市城市资源尤其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原则,根据来穗人员在我市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
(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
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具体条件为:
(1)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
(3)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4)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2.其他条件。跟随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以及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相同。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四)录取实施办法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纳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范畴,在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限额内,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分批次择优投档录取。
2.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我市户籍考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同时投档。
4.仅有一个批次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投档录取,若户籍生招生计划或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对空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5.有两个批次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若第一个批次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招生计划并入后一批次进行投档录取,规则同前。
6.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在招生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进行投档。补录时,不再区分户籍生或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所有学生在我市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的资格,按省招考部门报考规定执行。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一)各区要根据所辖区域随迁子女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的需求增长情况和变化趋势,统筹考虑、适时增加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数量。
(二)各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开展初中招生工作时提醒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及其家长,务必对照前述有关条件,慎重考虑是否让孩子报读我市初中学校,以免影响三年后中考报考。
(三)要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平稳实施。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财政投入,切实提高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创造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教育部门要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并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负责来穗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来穗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并负责来穗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制订相配套的用地政策,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所需要的建校用地指标等问题。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信息。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来穗人员的服务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等工作顺利实施。
由于考生资格审核涉及部门较多,我市将逐步积极建立各部门网上审核工作机制,统一纳入“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以便加强来穗人员相关信息管理、互通,简化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随迁子女报考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