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工作方案模板汇编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作方案 篇1民勤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位于民勤县北部,创办于1986年,学校现有75个教学班级,在校学生5300余人,在职教职工270余人,是一所独特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职业中专。长期以来,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改革中,学校提出了“人人有技能,个个能成功”的办学理念。针对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学校明确了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重要工作的思路,开始了在我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艰难探索。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职专人的不懈努力,学校的办学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办学效益日渐显著。在此过程中,我们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和思考也在不断深入,逐步构建了“一三五”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模式(注重一个结合: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整体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建设三支队伍: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组成的骨干队伍、具有较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能力的班主任队伍、具有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自觉意识与实施能力的教师队伍;五个实施途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心理辅导活动开展、课堂教学延伸、校园文化活动渗透、网络媒体交流),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逐步规范,逐步深入。
一、深化办学理念,明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向。
我校“人人有技能,个个能成功”办学理念是针对我校生源状况提出来的。我校是一所普通职业中专,生源进口起点都相对较低,学校每年都会对入校新生进行相关情况调查,通过对调查,我们发现学生在过去的学习过程中,大都经历的是挫败,许多学生入校时消极茫然,学习的动机和兴趣严重缺乏。鉴于学生的状况,学校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将学生的学习重点由学习文化课转向技能的掌握,充分做到扬长避短。同时相信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愿望和潜能,相信每个人都能实现多方面的成功。要求每一个学生都不一定取得一流的学习成绩,而是通过改革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坚持正面教育和激励原则,让每一个学生掌握一项过硬的技术,从而养成积极成功的心理品质,怀着成功的心态茁壮成长。
在推进新的办学思想过程中,我们发现阻碍学生获得成功体验的主要原因是学生自觉能动性和自我教育能力比较差,尤其是反复挫败的失败心态严重,于是就开始了以学生自信心培养为重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探索。主要做法是:完善了心理健康工作制度,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目的,成立了以心吧、政教处为中心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制定了包括课程开设、教师培训、心理辅导活动开展等内容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在班会课上学习、讨论,聘请专家来校对师生作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性讲座,开展以培养自信心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给学生提供展示自我、体验成功的舞台。
二、教育与教学相结合,营造心理健康教育和谐氛围。
我们认为,在学校工作中,心理健康教育虽然是相对独立的一部分,但更是与学校整体的教育教学工作密不可分的。因此,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其它工作的整合,营造和谐的心理氛围是有效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条件。我们提出对教师、学生、家长实施同步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教学的每个过程中,挖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契机,提高校园整体心理健康水平。
在教师方面,学校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营造宽松管理氛围的同时,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师德教育和教师培训相结合,引导教师正确认识自己、认识职业,提升职业幸福感(例如:开展教师经典阅读活动、“走下讲台,走进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等)。这些活动,使教师缓解了压力,放松了心情,提升教师对集体的归属感,促进了学校和谐心理氛围的形成。
在学生方面,我们本着贴近学生实际和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提出向和谐的师生关系要质量,给常规活动注入了新的内涵,促进师生互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在家长方面,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我校许多学生都出身平民家庭,大多家境一般,农民家庭、低保户等,家长普遍承受着很大的生存压力,家长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不容乐观。我们通过教师家访、家长会、办家长报和家长开放活动日等活动,将学校的办学理念传达给家长,引导家长学会理解孩子,学会与孩子沟通,学会肯定鼓励孩子,学会与老师配合,赢得家长对学校的支持。教师、学生、家长,是心理健康教育体系中有机的组成部分,我们始终认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本身就应包括这三者,而我校也正是注重了整合不同层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了和谐的校园心理氛围,取得了工作的成效。
三、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三支队伍,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有效实施。
众所周知,“只有个性,才能作用于个性的发展和形成,只有个性,才能养成个性。” 教师的主要任务应是春风化雨。因此,我们着力建设了三支心理健康教育队伍。
一是建立了一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组成的骨干队伍。目前,学校“心吧”配备专职心理教师6名。由他们主要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的制定,心理咨询室的日常工作,包括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学生的团体和个别辅导等,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深入实施提供专业指导。
二是建立了一支具有较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能力的班主任队伍。他们主要承担在班级管理中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任。现代教育提出了培养人“成为一个完善的人”的目标,班主任则责无旁贷地担负着教书育人双重角色。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班主任对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特别是心理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我们鼓励班主任与学生之间建立良好的感情交流,建立良好的感情关系,这样彼此才能产生亲近感、认同感,相互间的吸引力也就越大,班主任对学生的影响力也就越大。
三是建立了一支具有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自觉意识与实施能力的教师队伍。他们主要承担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任务。
四、明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任务,明确实施健康教育主通道。
众所周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是:
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性、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2、对于少数有心理困扰或障碍的学生,给予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
3、对于极少数有严重心理疾患的学生,能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院治疗部门。
工作方案 篇2感谢公司提供给我很大的发挥空间和一个良好的平台,正是因为这样,也让我感觉到自己的不足,我也在不断地学习,跟随公司前进的步伐。通过一年的工作,随着对公司状况的深入了解和自身的成长,我对人力资源部XX年的工作做了如下规划:
一、 制度建设方面力争在3月前完成各部门任职资格体系的编制,包括:职位说明(岗位责任制)、任职要求。任职资格体系是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招聘、考核及定薪的基础资料,非常关键。这个体系不能照搬其他企业的,一定要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任职资 ……此处隐藏5880个字……放后仍需执行附加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务必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状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状况和矫正状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职责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贴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潜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资料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带给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能够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贴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取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状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状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理解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状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状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人员的《缓刑期满书》、《假释期满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状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状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状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理解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状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状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能够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状况,能够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能够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推荐,也能够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推荐。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透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而引起重大事件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