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同汇编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养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保养合同 篇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有_____电脑一台,经双方协商,现乙方愿意将此电脑交给甲方做_____维修保养服务,并达成如下维修服务条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限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合同金额:按附表的电脑维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方式,即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_____元。(注:非墟镇内上门服务的客户, 每次上门维修服务完成后还需按附表付清当次的上门服务地域补偿费。)
四、乙方可享受的权利(甲方的义务):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免费为乙方解决所保修电脑的各种软、硬件故障(注:如需更换配件,配件费由乙方支付),并免费回答乙方在使用本电脑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打电话向甲方请教有关使用所保修电脑的各种软硬件问题(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编号),并向乙方提供甲方拥有的各种共享软件(软盘由乙方自备)。
3.在合同履行期间,当甲方接到乙方打来的维修服务电话后,长宁墟镇内的用户,应在12小时内响应服务; 其他地区的用户,应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按正规单位上班时间计算)。
4.对于乙方有故障的电脑,如属部件级(如本店有需更换的备件)更换、软件恢复及用户使用问题应当场解决。
5.对于没有维修备件可当场更换的电脑, _____电脑承诺:保证在20天内修复。
6.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电脑始终没有出现故障,但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日常维护服务,甲方每_____个月应对乙方所保修的电脑做例行检查(维护)一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后立即生效,到合同期满时自然终止并失效,每份均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保养合同 篇2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郝井波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日电 话:传 真:邮 编:开户银行:账 号:年
日月 月
保养合同 篇3合同编号: ……此处隐藏6144个字……>4. 显示器点对点报警动作测试;
5. 检测及调整消防电源电压、蓄电池容量、蓄电池充放电试验;
6. 主机与图文终端接收事件界面模块检测;
7. 各主机试灯及消音按钮维护测试;
8. 主机与消防中文图文终端系统及打印功能点对点测试;
9. 消防自动报警主机厂家软件免费升级;
10. 报警及图文软件、硬件測试及维护;
11. 报警主机对打印机各功能测试及更换打印机色带(打印机色带由甲方提供);
12. 主机及联动柜内除尘;
13. 各楼层报警复示盘报警点灯测试;
14. 复示盘除尘测试。
(二)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维护及测试
1. 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对监视模块及控制模块讯号测试;
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及、防、排烟风机、广播、电梯、等相关设备联动模块联动自动功能测试;
3. 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联动介面动作测试(防、排烟风机及防、排烟阀之监视/控制模块动作测试及在消防中控室联动柜进行手动或使用主机远程强迫输出控制测试);
4. 室内消火栓系统及水泵联动介面动作测试(分段闸阀、警铃、手碎按钮及水泵联动);
5. 喷淋系统及水泵联动界面动作(喷淋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闸阀、监视模块及相关水泵联动);
6. 消防广播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消防联动柜与广播系统对应楼层分层广播联动测试);
7. 强切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非消防电源联动测试);
8. 卷帘门联动动作(探头及相关设备报警后,对应楼层区域卷帘门模块联动测试);
9. 消防中控室消防联动柜测试维修(联动柜内每季度检查指示灯、电流/电压、内部控制线路、联动介面等功能测试及联动柜内除尘工作);
10. 全年100%烟感、温感报警探测器报警动作测试(全年共分两次各进行50%探头测试);
11. 消防电话系统测试维修。
(三) 消防水泵维护及测试:
1. 控制柜线路及指示灯等相关设备进行功能测试工作;
2. 消防栓、喷淋水泵中控室至现场远程起动维护测试;
3. 消防联动柜手动、自动联动功能(中控室消防联动设备及现场设备);
4. 消防水系统(包括:喷淋系统、消防 拴系统、水幕系统)压力检查、末端放水装置、水力警钟、压力开关、信号蝶阀等功能测试维修,参见工作指引进行测试维修工作;
5.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期手动盘车检查,定期打黄油;
6. 消防栓、喷淋水泵定时检查及记录水压。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乙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 在进行有关的维修保养时,甲方可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协助共同进行。
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乙方如需在高空工作,甲方需提供高空工作台或脚手架等设备。
4. 在消防大队检查、消防检测站检测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之文件。
5. 在保养合同期内,甲方需提供乙方一间设有电源及照明之房间,用于维修/测试、存放备件及工具之用,电费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所维保的甲方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消防部门之技术规范要求,并每年依据消
防法规要求,会同消防检测部门完成相关之检测工作,消防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日常对消防部门沟通工作。
3. 乙方负责提供免费日夜紧急电召维修服务,维保人员在晚间以及节假日接到甲方通知
后,应在12小时内到位,若出现紧急情况,则须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在最短时间内使系统恢复正常工作,如果半小时内未到达(恶劣天气及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则扣除当月保养费总额1%-3%。
4. 每年定期对所维护保养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并每季度乙方提交相关技术报告给甲方。
5. 消防部门检查时如提出维保单位资质等有关问题,乙方需向消防部门作出合理的、消防部门认同的解释。
6. 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中因疏忽而造成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包括因此造成的损失。
7. 乙方工作人员之保险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自行负责其员工的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在日常维保工作中所发生之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
8.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自动报警线路故障,乙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工程人员的配合下完成该线路故障修复工作,不再向甲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线路故障的,乙方应无偿修复;如因第三者造成的线路故障,乙方之维修工作为有偿服务,按市场价格收取合理之维修费用,甲方需协助乙方向第三者收取相关之费用。
9. 在维保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损坏,乙方须提供书面报告及报价与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再实施更换,更换后由甲方签字确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所更换之设备将获12个月质量保修期,并负责后续之免费调试工作。
10. 若遇甲方区域需修改图文软件工作,在不改变使用功能并更改探头数量在10个以内的情况下,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另外,若租户或小业主因装修、改造需增加设备或修改软件工作,则乙方为有偿服务。
11. 乙方应负责每季度对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控制柜及指示灯等相关设施进行功能测试及柜内除尘工作,如在日常维保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会同甲方工程人员及时修复所存在的问题,更换零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12. 在维保期内若遇探头灵敏度降低,乙方应负责日常清理光电烟温复合探头内尘土,提高探头灵敏度。如遇必须清洗之探头,乙方会及时通知甲方,待征得甲方同意后再将需清洗探头交给专业清洗厂家清洗,并提供备用探头于甲方替换需清洗的探头,数量不超过10个。探头清洗费用由甲方承担。
1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应付之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乙方当月维保合同的3%直至100%,如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甲方有关规定或工作技能未能达到维保工作之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维保人员。
七、 仲裁、起诉:
1. 的法院起诉。
2. 如果连续 10 个工作日或累计 1 个月未达到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 其他事项:
1. 合同期满如欲续签,保养费用由双方另议。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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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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